• 医院手术室气源要求

    1、洁净手术部可使用的医用气体及相关装置可有氧气、压缩空气、负压(真空)吸引、氧化亚氮、氮气、二氧化碳和氩气以及废气回收排放等,其中应配置的为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装置,氩气可随设备需要配置;2、供给洁净手术部用的医用气源,不论气态或液态,都应按日用量要求储备足够的备用量、不宜少于3d;3、医院洁净手术部用气宜从中心供给站单独接入;当有专供手术部使用的中心站时,该站应设于临近洁净手术部的非洁净区

    2020-09-06 李先生 151

  • 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部件与材料

    1、手术室净化空调机组的选用除应满足防止微生物二次污染原则,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净化空调机组内表面及内置零部件应选用耐消毒药品腐蚀的材料或面层,材质表面应光洁; 2、内部结构及配置的零部件应便于消毒、清洗并能顺利排除清洗废水,不易积尘、积水和滋生细菌; 3、表面冷却器的冷凝水排出口,宜设在正压段,否则应设能防倒吸并在负压时能顺利排出冷凝水的装置。凝结水管不应直接与下水道

    2020-09-06 李先生 112

  • 洁净手术室气流组织要求

    1、Ⅰ级一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布置于手术台上方的非诱导型送风装置,应使包括手术台的一定区域即手术区处于洁净气流形成的主流区内。送风装置送风面积不应低于下表列出的数值。当眼科手术室超过30㎡,其他手术室净面积超过50㎡,且需要增大上述送风面积时,出风面积增大的比例不应超过手术室净面积增大的比例;2、当洁净手术室的集中送风面需要分隔开时,应使气流在地面以上约2m高度搭接。当分隔后的送风盲区宽度为0.1

    2020-09-04 ebd80240185 118

上一页1...33343536373839下一页 转至第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在线订购
QQ客服